全国咨询服务热线
17732605906

商标申请周期为什么这么长时间呢?

黑龙江欣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商标申请周期为什么这么长时间呢?

商标申请周期为什么这么长时间呢?

作者:黑龙江欣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04 08:40:46

商标申请周期还能缩短吗目前,商标申请周期为什么这么长时间呢?与当今高速发展的时代和计算机技术水平格格不入啊!等一个商标下来,很多事情都已经时过境迁,黄花菜都凉了!为什么不能借助一下高科技手段改变一下工作方式方法,大大缩短黑龙江商标注册周期呢?所有人都期待一个商标申请周期最多一个月的时间才是符合时代的速度需要。答:商标法规定审查时限为9个月,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以来,逐步缩短周期,今后将可能实现6个月。

商标注册后需要办理经营权吗我接到电话,自称是某某商标所,提出我单位办理注册商标是2014年,还需办理商标项目经营权,否则将影响商标项目经营,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1份、经办人身份证1份并加盖公章,交费3650元进行办理,并称是工商总局东北地区总代理。我想问一下,这是真的吗?因为我查确有某某商标事务所。答:商标法中没有商标项目经营权的概念,工商总局也没有东北地区总代理,请谨防上当受骗。如涉嫌诈骗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报警。如何查看自己企业申请的商标状态提交的商标申请,但是登陆商标申请时的系统,里面看不到商标申请的状态!

想咨询一下,具体可以在哪查看,商标申请状态呢?是通过了还是被驳回了呢?答:商标状态可在“中国商标网-商标查询”内查询,另外也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商标顾问让其帮忙查询商标状态。个人申请的商标,自己如何续展?公司的员工,十年前注册的商标,需要续展了,请问个人如何进行续展?还是一定要找个商标公司进行续展。我们自己公司的后台没有续展的入口呢。

答:可自行提交续展申请。续展流程及所需材料请见“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续展也可网上申请,请用户注册核准后,登录网申系统填写提交及支付。

注册商标不走寻常路,不是所有的文字都可以当做黑龙江商标注册,就比如说广告语,一起了解一下:如果商家想将某个短语申请注册为商标,先要考虑该短语是否会当作广告宣传用语进行使用;其次,该短语是否具有识别性,应当结合其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来识别,即该短语是否为该商品或者服务所属领域中的常用用语。

广告语的核心功能是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宣传和介绍自己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或其他特点,而商标的核心功能是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通常情况下,消费者不易将广告语作为商标加以识别与认知。但企业若想尝试将广告语注册成商标以达到加强保护和垄断性使用的话,则尽可能的满足以上要求,那么广告语成为商标就不会如此之难了。注册商标不走寻常路,更多注册商标相关信息,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非正常申请黑龙江商标注册的行为是指:

(一)摹仿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申请商标注册,攀附他人商誉;

(二)抢先申请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不当攫取他人商誉;

(三)明知或应知存在其他在先权利,但仍抢先申请注册与其相同、相近似的商标;

(四)重复申请商标注册,明显具有不正当目的;

(五)短时间内大量申请商标注册,明显超过合理限度;

(六)申请商标注册缺乏真实使用意图,没有对商品或者服务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实际需要;

(七)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商标申请注册行为;

(八)帮助他人或者商标代理机构代理进行本条第(一)项至第(七)项所述类型的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第五条对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除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之外,可以视情节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通报,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布,由相关部门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商标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申请取得的注册商标数量并予以标记;

(三)各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不予资助、扶持和奖励;已经资助、扶持或者奖励后被认定为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的,根据情节全部或者部分追还;情节严重的,自认定为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的年度起五年内对该主体及其关联主体不予资助、扶持或者奖励;

(四)商标代理机构从事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整改约谈,商标行业协会对该机构及有关商标代理人依法采取行业自律措施;

(五)通过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骗取资助、扶持、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商标作为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以其独特的区别特征将商品与消费者联系起来。黑龙江商标注册中可能含有或者全部为常用词汇,商标所有人不得排斥他人对该常用词汇的正当使用,正当使用要求使用人善意、不作为商标、仅用作说明描述自己的商品并不会造成消费者误解。常用词汇因被用于商标而具有的第二含义受法律保护。

区别特征不明显的商标,法律保护限于他人不得单独或突出地在相同或相似商品上使用该商标或名称。企业名称不得许可给他人使用企业名称具有法人人格特性,是企业对外交流时之法律名称;因而,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称势必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拥有注册商标的企业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后,被许可人仍然不得使用该企业名称,否则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人应当赔偿该企业适当的经济损失。


 

版权所有:黑龙江欣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