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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人物肖像作为商标使用的好处

作者:黑龙江欣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23 08:08:38

提到商标这个话题,我相信可能很多人都想到由文字、图形、数字等元素组成的商标。因为这类商标是目前最常见的。今天我们要说的是“肖像商标”。顾名思义,肖像商标是使用肖像或人物头像作为商标元素来申请注册商标。

其实在生活中也有很多耳熟能详的品牌是使用肖像商标的,像国内就有饮食类老干妈、王守义,洗护用品类的霸王,国外也有很多例如服装类的利奥纳多,餐饮业的肯德基等等......

将人物肖像作为商标使用有哪些好处?

1、给人一种贴切实际的感觉。而且人物肖像更亲切、真实、诚恳、放心,肖像商标蕴藏着企业的态度。

2、辨识度高。使用肖像商标本身就与其它的普通商标不一样。其次,每个人的肖像都是不一样的。用人物肖像去作为商标使用具体极高的辨识度。

3、质量品质有保证。一般人的思维都是觉得,使用创始人或人物的头像作为商标,本身就是一种信任,是一种诚恳摊牌的做法。因为一旦该商标的商标或服务出现问题,那么商标肖像人必定会受到极大的名誉影响。所以,更愿意去相信使用自己肖像做商标的产品。

4、以肖像去注册商标,商标的注册成功率是非常高。

商标申请人以肖像作为商标图像注册,须提交以下材料:

1、自然人将自己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黑龙江商标注册的,提供肖像权人身份公证。由肖像权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声明书公证,带身份证、户口本。

2、商标注册如使用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商标申请的,须提供经公证过的肖像权人授权使用协定书。

根据国家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专利的程序主要有五个阶段,即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还有授权。

第一阶段即受理阶段。

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以后,如果确实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话,专利局将会确定哪一天为申请日,然后给申请人一个申请号。专利局会对文件清单进行核实过后,将会给申请人发放受理通知书。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文件中没有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不清楚的,还有附带的图片模糊不清或者进行过修改,或者申请人通过外国单位或者个人专利代理机构寄到专利局的,专利局都不会进行受理,所以申请的时候一定要检查好申请文件,避免出错。

第二阶段是初步审查阶段。

专利局确认受理以后,而且申请人已经缴纳了专利的申请费,将会自动进入专利的初审阶段。初审是检查申请文件有没有存在一些明显的漏洞,其中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范围之内。如果申请人是外国人的话,还要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如果发现不合格那么专利局就会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完善或者修补,过了规定的期限还没有进行修正的话就等同于撤回申请了。但是在初审前要先对申请进行保密审查,如果这项专利需要保密的话,之后的程序就会按照保密程序进行办理了。

第三阶段是公布阶段。

即专利申请通过初审阶段以后,就意味着该项专利合格直接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不要求提前公开的话,这个专利申请从规定的申请日18个月后才会进入公开准备环节。但是申请人想要立即公开的话就可以申请即可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应该会在三个月以后专利局会在相关的专利公报上公布说明。并且在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可以享受临时保护的权利了。

第四阶段是实质审查阶段。

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如果已经提出了实质审查的请求那么申请人就可以进入实质审查的阶段。这里要注意自申请日开始三年之内还没有提出实质审查的要求的话,申请会被视为撤回,该项专利申请就无效了。

最后阶段授权阶段。

专利局会授予申请人专利权,并且还会颁发专利证书。发明专利授权总时长为24-30个月。

自然人办理黑龙江商标注册申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一)负责人的身份证;(二)营业执照。

二、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一)合伙人的身份证;(二)营业执照;(三)合伙协议。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一)签约人身份证;(二)承包合同。

四、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一)经营者的身份证;(二)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五、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六、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七、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黑龙江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在先申请原则是我国商标申请和注册的基本原则,此外我国商标注册申请还遵循“自愿注册”原则、“优先权”原则。我国以申请在先为原则,使用在先为补充的做法。《商标法》第29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对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如果申请人同时开始使用或者均未使用该商标,则由各申请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规定期限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的主持下,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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