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服务热线
17732605906

商标被他人抢注在公告期如何提出异议?

黑龙江欣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商标被他人抢注在公告期如何提出异议?

商标被他人抢注在公告期如何提出异议?

作者:黑龙江欣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21 08:15:45

一、盲查期:无法查询或显示查询结果的一段期间(通常是查询日之前的5个月左右)。也就是在进行商标查询时,任何人以任何方法都不能查到在查询之日前的5个月左右时间内,他人是否已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其产生是因为,商标局在受理黑龙江商标注册申请后无法立即将之录入商标数据库(每天的商标注册申请量巨大,只有八小时工作时间),因此查询时自然检索不到。然后在数据录入时,由于人或机器的主客观疏忽或失误,在所能检索到商标数据范围内,也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错或漏的现象。故而,作为官方商标查询网站的中国商标网也表示对数据结果不承担责任。

二、系统错漏:任何代理机构之任何商标代理人在进行商标近似查询时,均利用中国商标局提供的商标数据,该数据由人工录入,因此不可避免会出现错漏。假定基础数据库无任何错漏,任何系统在进行商标查询时,其都是按照一定预先设置好的规则进行数据分析、排查、呈现,机器不是万能的,在此过程中很可能出现,本应呈现的数据没有呈现出来,进而导致查询人员无法进行准确的判断。

三、主观审查:商标局审查员进行商标审查时,他对商标近似与否的把握虽有商标审查规则作为依据,但依据本身也具有很多抽象条款,赋予了审查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当值审查员怎么想、怎么判断,我们真的无法知道。商标查询(即近似判断)是个专业技术性强,经验要求高,体力要求好的工作。专业技术性强体现在,官方公布的商标法及商标审查规则上百页,只有专业人员才有这个时间和必要去仔细研究学习。经验要求高体现在,只有经过多年的查询摸索、经验积累,才能准确把握商标局审查员对在进行商标审查时对商标审查规则运用的松紧程度。据从业经历、国家局驳回先例,进行个案研判,从而得出相对准确的结论。既要保守,给申请人相对准确的风险提示,又要激进,不让申请人错失本可以成功注册商标的机会。体力要求好体现在,一个商标做一个类别的查询,查询系统罗列出来的近似商标信息可能几百上千条,查询人员1条也不能漏过,漏过的任何1条可能就是导致我方商标不能注册的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所以,同一个商标申请查询,不同的人会得出相对不同的结论。

四、后言:1、有人说,在国家商标局有关系的代理机构代理商标就能通过---1000多块钱的商标注册申请(或者有的人相信多花钱就能包过,会多交几百块钱),你觉得代理机构真的会去找关系吗?2、有人说,有的代理机构就能包过(或者叫担保注册或者叫不成功退款)。其实这些都是在跟你玩文字游戏呢,到最后你会发现,所谓的包过其实是:(1)包受理,可是你知道吗,(符合形式要件的)商标申请基本就不可能不受理,100%受理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但受理不等于注册呢。(2)包你拿个商标证,可是你知道吗,你最后拿到商标注册证的产品根本就是你或者大家这辈子都不会做的产品,而你要做的产品根本拿不下来证。(3)包你拿个版权证,可是你知道吗,版权是登记制,只要符合形式要件的版权登记基本都会发证,但版权登记证不等于商标注册证呢,继续当商标使用,一样可以告你商标侵权。(4)不成功退款,你确定你都看了或者都能看懂合同上的退款条件,最后就是你根本没法满足退款条件因此无法办理退款,当然,你还要确定1年之后你还能找到代理机构或者代理人。总之,买的没有卖的精,卖的人总不会让自己吃亏的。你越想占便宜,最终就会越吃亏。为价值买单,才能收获价值。

商标在现代的经济社会中好比是我们一个人的脸,这也是给消费者留下第一印象的重要凭证,所以说注册一个优秀的商标还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在现在商标的注册时是有被抢注的情况的。那么商标被他人抢注了在公告期如何提出异议?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你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黑龙江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对由于颜色的运用搭配出的特殊图形,往往黑龙江商标注册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就指定颜色注册。其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这种颜色搭配,会造成视觉上的近似,从而以颜色的指定,确定专用权保护的内容和范围,达到了注册的目的。但应当注意的是,有些颜色是不能受到专用权保护的。比如薄荷糖通常用绿色作底衬;草莓味食品用粉色或粉红色作底衬;商名名称,尤其是酒名称,多用烫金色彩作装饰等等。指定颜色后,在注册与使用过程中,颜色的运用会受到诸多限制,值得谨慎考虑。

1.商标是产品的标志,它的出现首先表明产品的来源,给消费者传递新产品的信息,起着创造消费、刺激和引导需求的作用。

2.良好的品牌形象还可以增强消费者对商标产生忠诚性,促使消费者反复购买。

3.企业的经营者必须重视商标的这一特殊作用,尽量给产品起一个好名称,在质量可靠的前提下广泛宣传产品的商标,增加产品商标的知名度,从而促进产品的销售,巩固其场地位。


 

版权所有:黑龙江欣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